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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能得到什么补偿
释义
    法律分析: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到退休年龄,有经济补偿金吗
    《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
    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可以申请退休,而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会依法终止。不存在因为退休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赔偿吗
    若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辞退,不需要赔偿: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认定不能胜任工作需要注意:失职与不胜任工作都是员工不能满足业务和职责上要求的情形,是员工客观和主观上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状况,但两者有着不同的法律内涵。
    (1)失职是一种主观过失,表现为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员工因严重过失被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补偿金;
    (2)不能胜任工作是一种客观状态,表现为员工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但主观上没有过失。
    2、经过培训或者调岗。这是重要的前提条件。
    3、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4、用人单位充分举证满足上述三个要件。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需要明确工作量。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单位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就成了劳动者被证明能不能胜任工作的重要证据。
    注意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若不能完全上述四个条件的,直接以员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如下:
    1、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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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