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讨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所以无法通过合法渠道从事讨债业务,工商注册范围没有讨债项目,讨债公司是严禁注册的。 根据法律规定,解决债务问题应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与对方协商,讨债公司进行讨债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且他们无权代理当事人进行有偿讨债行为。 催债公司在我国的存在就不合法,所以,找催债公司追讨债务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承担的风险也是极其大的,追讨债务可以通过合法且风险低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