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死刑复核之后,死刑的执行一般还要经过七天的法定期限。具体而言,即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如裁定核准后,一般裁定书会规定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在7日内执行,如果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则规定缓期二年执行,如果不核准,则发回原高院再审。因此死刑复核后一般是七个工作日之后进行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