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增资不实不构成 抽逃出资罪 ,构成 虚假出资罪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 公司法 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 》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