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会。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首先要看当初担保人和发卡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时约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在持卡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