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释义 | 1、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诉讼时效,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2、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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