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了入住手续房子就是自己的了吗 |
释义 | 不是。 只有经过房屋产权登记以后,取得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才真正属于自己,而且这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只要是共同购买的房子就是共同财产吗 不少当事人认为:既然我们都出钱买了房子,而且我们也结婚了。那么不管写谁的名字,我们两个人都有份,其实不然。 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 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所有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并不必然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婚姻家庭当中通常会有以下两种情况出现: 1.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子,虽然双方共同出资,但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他的债务。 2.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明确了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的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产生矛盾的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的财产发生了重大损失。 二、无房产证的拆迁有补偿吗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不是房屋产权人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并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需要分开说明。1、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1)如果是农村中的老房子,因为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2)而在城市中,如果房子没有产权,那么只能找卖给你房子的人或持有产权证的人,双方协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以补正自己没有房屋产权,否则将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2、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因为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才不能通过政府审批拿到房产证,法律不保护这种房屋产权。因此在拆迁时,拆迁当事人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这不意味着当事人得不到任何补偿,拆迁人可以得到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若房屋被强拆时,建筑内的财产被损坏,也能获得相应的赔偿。3、未过户的房屋,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被拆迁的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但如果卖方没有将房屋过户给买方,那么房屋的产权人依然是卖方,房屋拆迁时买方将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费。遇到这种情况,买方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同卖方一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主张解除合同,这时卖方应该成为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赔偿金。4、产权存在争议的房屋,如果房屋产权不明晰,当事人之间还有争议,一方在房屋登记机关提出了异议登记,房产持有人可以提起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房产的权属。即使房产证持有人已经获得了拆迁补偿款,也可以要求放还。如果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又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话,还是可以获得适当的补偿的,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可能就比合法有效的房子补偿的少得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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