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唆犯罪判刑如下: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则盯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 教唆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须有教唆之故意,即被教唆者因教唆而生特定犯罪之意或至于实行,为教唆者所能预见,倘不能预见者,则非故意,对于其犯罪行为,自不成立教唆罪; 2、须有教唆之行为,教唆罪在客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为,其方法如何,法律并无加以限制; 3、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在煽惑罪所煽惑者,为多数之不特定人; 4、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被教唆者以有自行判断之能力为限。 综上所述,教唆犯一般是存在与共同犯罪当中,但要是教唆犯罪的人年龄并没有达到规定的刑事年龄要求,又或者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则此时的教唆犯可能就会构成间接正犯,在对间接正犯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都是会比对教唆犯的处罚要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