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公平的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明显不公平,或一方当事人使用欺诈或胁迫手段使对方陷入困境,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撤销。 法律分析 不公平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订立合同时,如果双方当事人明显失去公平性,或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利用他人的危险处境,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韩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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