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 |
释义 | 法律分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管理和保护负总责,统筹部署、协调、督促、考核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河长的六项任务(职责):1.加强水资源保护;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3.加强水污染防治;4.加强水环境治理;5.加强水生态修复;6.加强执法监管。河长的工作目标:“四无六有”四无: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六有:有生态空间、有牢固堤防、有管护机构、有良好水质、有美丽景观、有安全保障。河长的工作要求:“四查三清一研究”四查:查河岸有无垃圾堆放、查有无污水直排、查有无漂浮物、查有无违章建筑三清:清理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污染源,清理河湖水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清除影响行洪的障碍物,切实保持河湖水面清洁一研究:定期研究截污治污、清淤疏浚、岸线整治近期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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