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前是否能探望儿女 |
释义 | 起诉离婚前是能探望儿女的,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除法律规定禁止探望的情况,任何时候,父母对子女都享有探望权,都可以探望儿女。 一、探视权是什么意思探视权终止权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视的权利。 二、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有探视权。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所以出不出抚养费只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探视权是父母应有的权利。 三、探视权的规定有哪些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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