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 |
释义 | 婚前个人财产购房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清偿部分。若婚后取得房产证,但婚前购房的确认,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购房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归登记方财产。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一方所有。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房产分割。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我国的离婚率也在不断的提高,社会中会有越来越多的离婚夫妻,在离婚时也要对婚内的财产进行分割,房产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因为公民在购买房产时都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所以在进行房产分割时会有许多的情形,那么法院在进行审理时也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结语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婚前财产、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等多个因素。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会进行具体分析和判决。在离婚时,双方应提供清晰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和贡献。对于离婚夫妻来说,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咨询专业律师,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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