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及董事会职责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董事有下列职责: (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2)报酬请求权; (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 (6)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如下: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的岗位职责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长职责和权限有哪些 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是: 1、召集和支持股东会会议,推进会议的进程;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4、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的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的主要职责 公司董事主要具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1、公司董事的忠实义务 董事忠实义务是指董事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已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 2、公司董事的勤勉义务 董事勤勉义务是指董事有义务付出适当的时间和精力关注公司的经营,并按照股东和公司的最佳利益谨慎行事。 公司法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都是什么 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是: 1、召集和支持股东会会议,推进会议的进程;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4、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有什么区别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区别如下: 一、地位不同 董事长属于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而执行董事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 二、性质不同 执行董事只出现在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行使董事会的职权,可以不设立,而董事长统领董事会,必须选出。 三、概念不同 1)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 2)董事长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领导者,统领董事会。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股东会。 四、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 1、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产生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选派,一种是委任的方式。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2、董事长 董事长,是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的。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五、职权及作用不同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职权均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关于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职权的规定如下: 一)执行董事的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二)董事长的职责如下: 1、主持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目标; 2、监督和组织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以及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 3、主持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召集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主持企业的重大决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或者决策层会议,做出决策。 总之,执行董事属于公司的职员,而董事长属于最高管理者,执行董事不能违背董事长的指示,不然会被废除,转设董事会。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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