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造成 轻伤害 二级,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侦查 ,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根据 刑事诉讼法 , 刑事拘留 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如果符合 逮捕条件 的,会 逮捕 进入 侦查羁押期限 。若公安机关不予 立案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至于多久开庭的问题,这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案件量,一般情况下, 故意伤害 轻伤案件 证据 充分的,三个月左右就可以到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 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