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务造假会违反会计法和刑法等。会计造假是指企业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做假账和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的行为,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国家和有关方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