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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义务有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一、夫妻对共同财产的义务有什么
    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的义务如下:
    1、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
    2、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具有共同偿还的责任,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足以清偿的则由个人负连带责任。
    3、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共同财产支付。
    二、离婚时债务需共同承担吗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需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
    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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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