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五级六级伤残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工资,六级为16个月。津贴为工资的70%或60%,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补足差额。职工可解除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对于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四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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