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醉驾150度,明天需要我去交警大队担保,该怎么办? |
释义 | 醉驾担保人应该承担下列责任: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关于被保证人应当遵守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刮擦逃跑,我报警,让我去交警大队填表,让我走, 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至于处罚,可以一次性扣12分或者直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假如主动投案和对方协商处理圆满,警察可不立案处理。轻微刮蹭逃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扣分去车管所还是交警大队 违章扣分可以去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处理所需资料如下: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备齐以上三种资料,由记分人本人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消分去车管所还是交警大队 都可以。驾驶证消分必须本人拿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去车管所或者交警队处理。驾驶证消分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要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后,二十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即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车管所将公告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停止使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考试科目一合格外,十日内还要进行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的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醉驾摩托车去交警大队交发款,会查违章和交强险吗? 对于需要急救和治疗的,交强险会进行垫付,垫付之后如果驾驶人存在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等情况的,交强险可以找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包括赔偿费用在垫付后也可以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刮擦逃逸,我报警,让我到交警大队填表,让我离开, 刮蹭逃逸报警的,交警会处理。根据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该内容由 巩瑞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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