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离婚需要居住证吗 |
释义 | 法律对深圳还需要居住证吗这个问题有以下规定 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可以申办居住证。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三、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已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即不在深圳从业,也没有在深圳买房的非深户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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