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职工不属于该企业人员;二、侵占罪属于完全自诉的罪名;三、涉案单位属于个人合伙;四、合作关系的人不是被害单位的人员;五、承包关系的人不是被害单位的人员;六、挂靠人员不是被害单位的人员;七、借用公司名义与他人合伙经营,并不属于公司人员;八、证据不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