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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提前几日通知可以解除合同
释义
    劳动者预告性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如下的法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具体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总之,律师提醒,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的,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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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