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法人变更后经济责任的承担情况 |
释义 | 企业变更法人不承担经济责任,法人代表对公司债务不负责。公司法人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负责企业经营,并接受监督。法定代表人可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律分析 一、企业变更法人是否连带经济责任 企业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经济责任,企业变更法人代表的,不承担企业经济责任的承担,法人代表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法人有什么权利 说到公司法人通常情况下就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是由具体的一个人来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然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关的权利。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结语 企业变更法人代表后,原法人代表不再承担企业经济责任,而新任法人代表对公司债务也不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认缴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认购股份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并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负责,并接受监督。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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