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老王转让投资份额给妻子时其他合伙人不仅可以不同意他转让还可以拒绝行使优先权,但是只要其他合伙人不是要逼退老王,可以要求退股或者减少转让的投资份额。 如果其他合伙人同意消减投资份额,那么王太就只能分钱,但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老王消减投资份额额度要求,王太就能成为合伙人了。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法律明文规定转让份额于合伙人之外的,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如果只是内部转让,通知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