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抚养费可以断绝关系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民法典规定,如果父母和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不能解除关系。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抚养费。如果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关系形成的,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断绝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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