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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交付逾期,业主能否提起诉讼?
释义
    二手房逾期交房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或买受人可在三个月内催告对方履行合同,若仍未履行,请求解除合同的权利应予支持。若没有约定或催告,解除权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不行使则消失。
    法律分析
    二手房逾期交房后还能起诉。根据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拓展延伸
    二手房交付逾期,业主索赔权利及法律救济探讨
    当二手房交付逾期时,业主拥有索赔的权利,并可以通过法律救济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可以首先与卖方协商解决交付逾期的问题,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协商无果,业主可以选择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索赔。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交付逾期的事实,并依据合同约定、相关法律规定主张索赔权利。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判决卖方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等。业主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和维权策略,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对于二手房逾期交房的情况,业主仍然有权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卖方或买方在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除非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未经催告,解除权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解除权将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救济来维护自身权益,包括与卖方协商解决问题或提起诉讼索赔。业主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和维权策略,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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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6: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