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账户注销后还能办理吗,需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的条件及所需材料。条件包括:单位已办理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职工未开设个人账户,职工身份证号码与已开户职工相同,职工有两个不同账户。材料包括:《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台或外籍职工还需提供相应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开户回执或账户信息证明。 法律分析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2、职工未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3、个人账户设立的过程中,发现职工身份证号码与已开户职工的身份证号码相同的。 4、职工有两个不同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3、新设立账户的职工为港澳台或外籍职工的,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职工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职工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提供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 (2)职工本人在7家归集银行任一家开设的I类户银行卡开户回执或银行出具的银行卡账户信息证明。 拓展延伸 公积金账户注销后如何恢复及相关要求 公积金账户注销后,如果您希望恢复账户并继续办理相关事务,需要满足一些要求。首先,您需要联系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了解具体的恢复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注销证明、申请表格等文件。其次,您需要满足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例如,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缴存年限要求或符合特定的就业或居住条件。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记住,及时办理恢复手续可以确保您能够继续享受公积金的相关权益。 结语 为了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单位需满足缴存登记及注册登记条件,职工需提供相应材料。对于港澳台或外籍职工,还需提供特定身份证明。如需恢复账户,需满足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请咨询相关机构以获取详细信息。办理恢复手续可确保您的公积金权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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