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年以内被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两处以上,就会被责令整顿直至吊销烟草专卖证可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2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发证机关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限定,能够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二)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