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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丢失劳动合同后公司是否提供补办服务?
释义
    劳动合同丢失后,员工可以通过用人单位保存的合同进行补办。具体方法是复制用人单位保存的合同,并加盖公司印章,员工重新签字并注明复制来源,该合同即可生效,员工重新持有合同。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时,建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于劳动内容、劳动职位达成的一致协议,对双方的权益都起着保障作用。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一式三份,那么如果员工劳动合同丢了公司不补办怎么办?劳动合同可以补办吗?
    劳动合同丢了公司不补办怎么办?
    是可以补签的。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劳动者一方丢失劳动合同,时可以进行补办的。具体的补办方法是使用用人单位留存的劳动合同进行复制,同时加盖公司的有效印章,劳动者重新签字,并注明复制来源,该劳动合同即可生效,劳动者可重新持有该份劳动合同。
    结语
    劳动合同丢失后,员工可以补办。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员工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并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的补办方法是使用用人单位留存的劳动合同进行复制,员工重新签字,并注明复制来源,即可重新持有有效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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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9: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