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撤离婚诉讼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去法院撤离婚诉讼程序是在法庭还未宣判前,原告可以口头或者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至于法院准不准许,关键看原告提出撤诉是否满足撤诉的条件,但要注意,如果撤诉以后没有新情况或者新理由,六个月内原告不得再次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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