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开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律师建议;离婚时对房产分割产生纠纷,建议有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二条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二)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三)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四)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五)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六)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