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