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从窝藏、包庇的对象看,符合下列四种对象条件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1)犯罪分子罪行严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犯罪分子正在被通缉的;(3)犯罪分子正在被公安机关追捕,情况紧急的;(4)犯罪分子是脱逃犯、越狱犯的。需要注意,对行为人明知的范围应限定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予以窝藏、包庇,不需要明知犯罪分子属于上述四类对象。2、从窝藏、包庇的行为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严重:(1)行为足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正在进行的追捕的;(2)在较长时间内持续不断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3)窝藏、包庇犯罪分子三次以上或窝藏、包庇犯罪分子三人以上的。3、从妨害司法的后果看,符合下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1)因窝藏、包庇行为造成犯罪分子长期不能归案的;(2)帮助犯罪分子逃往境外的;(3)因窝藏、包庇行为至犯罪分子未能及时归案,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