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一千多块钱能不能起诉 |
释义 | 一、欠一千多块钱能不能起诉 1、欠一千多块钱是可以起诉的。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中的债务纠纷,人民法院是受理自然人之间因财产产生的纠纷。欠钱不还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还钱,甚至可能会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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