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探视权的亲属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离婚后探视权的亲属规定是:离婚后,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一方不行使探视权该怎么办? 一方不让行使探视权的,另一方有以下解决方式: 1、与对方协商解决; 2、可请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调解; 3、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 法律上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不想要孩子有抚养费么 看孩子没有抚养费可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行使,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全部或部分的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吗 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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