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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会可以随便成立吗
释义
    个人是不能随便成立协会的,成立协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1)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2)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需要有固定的住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1)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2)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2.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7)成立协会需要的资料和成立协会需要的资料如下:(一)筹备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五)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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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