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们在日常的商事活动中经常会遇到特殊情况,导致原来签定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把原来签定的合同作废。如果遇到签定的合同书需要作废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二种方法。第一,合同双方可以写个关于合同作废情况说明,约定原来签定的合同条款废止,并对废止后的合同中未履行的合同内容以及已经履行的内容做出妥善的处理安排,合同各方签字并共同监督销毁合同原件即可;第二种方法,合同双方可以签定一份终止原合同的协议,把终止事由以及终止后对原合同中涉及的合同终止后善后事项做出约定和安排,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原合同就不再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关于修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