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家的孩子能把户口上到妹妹家吗 |
释义 | 可以的。有亲缘关系,可以迁入户口。且户籍与房屋产权分割没有绝对联系,房屋产权分割只看产权证上登记的名字。 户口在投靠迁移的时候,只能与本人直系亲属之间才能迁入,当事人要带上原先的户口本,身份证,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官方回复为准。 迁户口需在入地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学生户口迁移需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以及《退学证明》原件。 办理户口所需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 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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