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婚姻关系索要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久,或者因索要财物导致另一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获到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置。因此,结婚前买的首饰,如果离婚时结婚时间不久或因索要首饰导致另一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否则可按赠与处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