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一个星期没有签合同,后被辞退可以拿到赔偿吗 |
释义 | 无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者可要求补偿,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的也可要求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未签订合同的雇员被解雇后的赔偿权益如何保障? 未签订合同的雇员被解雇后,赔偿权益的保障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雇佣关系的性质。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即使没有签署书面合同,雇员仍然享有一定的赔偿权益。这可能涉及到支付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年假补偿等。然而,赔偿金额和范围可能因国家法律和劳动法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此外,还需要考虑雇佣关系的性质,例如是否存在口头协议或其他证据来证明雇佣关系的存在。因此,建议被解雇的雇员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专家或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赔偿途径。 结语 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的雇员都有权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被解雇的雇员应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家或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赔偿途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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