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刑事或民事纠纷 |
释义 | 追偿权是民事纠纷,无刑事责任。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证人;债权人欺诈胁迫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破产后,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参与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法律分析 追偿权的纠纷通常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果不存在恶意欺骗担保人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拓展延伸 法律纠纷解决:刑事与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 法律纠纷解决涉及到刑事与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在刑事案件中,法律系统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来追究犯罪行为的责任,采取相应的刑罚措施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在民事案件中,法律系统则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保护个人权益和合法权益的实现。刑事案件注重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和社会教育功能,而民事案件注重的是通过赔偿和补偿来修复受害人的权益。因此,对于刑事与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法律系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以确保公正、合理和有效的解决纠纷。 结语 在追偿权的纠纷中,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不存在恶意欺骗担保人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在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旦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他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当债务人破产并未申报债权时,保证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并提前行使追偿权。在法律纠纷解决中,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各有侧重,需要综合考量和判断,以确保公正、合理和有效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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