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基本户可以支取现金,一般户只能存钱不能取现只能转帐。 2、银行基本户在先和开一般户在后,只有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才能开一般帐户。 3、银行基本户只能开一个,在基本户所在银行之外的其他银行开户,只能开立一般户。一般户可以开多个。 法律客观: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十二)其他组织。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