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收入 |
释义 |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出让方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受让方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承包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 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1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3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的税有: 1、营业税及附加: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印花税和契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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