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宅购买款项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购房欠款诉讼时效过了还要还,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法院会审查是否具有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事由。涉及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财产返还不受时效限制。 法律分析 购房欠款诉讼时效过了还要还,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由法院审查是否具有时效中断、时效中止和时效的延长事由;涉及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而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拓展延伸 住宅购买款项的时效性问题:你需要了解的关键信息 住宅购买款项的时效性问题是指在何时起计算起诉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住宅购买款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即自住宅购买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自发生争议之日起计算,两年内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若逾期未诉讼,则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因此,对于住宅购买款项的时效性问题,关键信息是确保在诉讼时效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及时采取法律行动,避免时效性问题导致无法追究责任的困扰。 结语 购房欠款诉讼时效过了还要还,但当事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法院会审查是否具有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事由。涉及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财产返还,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法典》第192条为法律依据。对于住宅购买款项的时效性问题,关键在于确保在诉讼时效内维护权益,及时采取法律行动,避免因时效性问题无法追究责任的困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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