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企业股权质押,应当签订合同,并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质权登记才能设立,所以注销登记质权才会被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 一、股权质押是否需登记吗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公司股东的股权办理质押过程中,须注意两点,一是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二是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二、资不抵债的股权质押有用吗 法律规定,只要是不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押财产。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三、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对股权进行质押的时候,需要对该质押合同进行依法登记,并且只要在进行股权质押登记后才会生效。股权出质登记的注意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真实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