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是对党不忠诚的表现。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通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党员必须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报告自己过往重大经历是成为一名党员的应有之义。 其次,入党前有严重错误能否成为“先进分子”。党章第一条规定了谁可以成为党员,即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如果有严重错误,能否成为先进分子则有待组织判定,但如果故意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则是对组织不忠诚。笔者认为,如属这种情况,不符合先进分子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