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年后可以起诉探视权吗 ?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两年后可以起诉探视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成年子女探视、联系、会面、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孩子由谁抚养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视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一方放弃子女探视权的,法律无效。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但仍可申请再审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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