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1)首先应是父或母有给付能力。 (2)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3)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