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程序步骤: 1、出示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 5、发证 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如果你们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一般4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你们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你们的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