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
释义 | 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 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 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该目录涵盖了我院在用肿瘤化疗药物,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通过细胞杀伤、免疫调控、内分泌调节等途径,在细胞、分子水平进行作用,达到抑制肿瘤生长或消除肿瘤的药物,一般包括化学治疗药物、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免疫治疗药物、内分泌治疗药物等。 第三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展肿瘤诊疗、应用抗肿瘤药物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以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药品说明书等为依据,充分考虑药物临床治疗价值和可及性,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以达到治疗肿瘤、提高患者生存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的目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