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是不是想走就走 |
释义 | 合同到期后可以直接走人。 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合同到期实际履行是不是有效 合同到期实际履行如果对方接受的有效。合同到期后,权利义务终止。当事人在合同到期后实际履行,对方没有异议的,视为合同继续延续,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 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 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可以要求支付工资。但是因为没有履行正常的离职交接程序,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是这不是劳动者可以随意辞职的原因,但是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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